为了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与服务工作,使工作落到实处,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,对系就业指导与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如下:
一、系主任、系总支书记对全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。
二、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对全系毕业生就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全责。
三、专、兼职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人员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计划落实、相关咨询和汇总上报材料负全责。
四、各年级辅导员对学生就业咨询、信息资料采集和登录汇总以及毕业教育、学生离校负全责。
五、专、兼职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、咨询和技能培训工作负全责。
口腔医学系
2022年3月25日
【关闭】